根据院《关于做好创新团队首席遴选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按照《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关于印发创新团队建设设置的通知》(云农院发〔2020〕2号)和《中共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<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创新团队管理办法(试行)>的通知》(院党字〔2019〕61号)精神,现将我所创新团队首席遴选工作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遴选岗位和职数
家蚕遗传育种与应用创新团队首席,1人
蚕桑与美丽乡村融合发展创新团队首席,1人
蚕桑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创新团队首席,1人
蚕桑蜜蜂产品加工创新团队首席,1人
蜜蜂创新团队首席,1人
二、遴选岗位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创新团队首席应具备以下条件:思想政治素质好,具备较高职业素养,大局意识强,作风优良,公道正派;具有较高的学术技术水平和创新思想,治学严谨;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团队协作能力,在创新团队中有较强的凝聚力和号召力;具备一定的领导的能力和管理水平。
(二)除以上第一条基本条件外,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:
1.家蚕遗传育种与应用创新团队首席
从事家蚕遗传育种或家蚕资源利用研究工作8年以上,硕士及以上学位,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,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(1)省级及以上人才或人才入选者;
(2)省级及以上科技奖励第一完成人;
(3)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主持人;
(4)省产业技术体系首席或岗位专家,或国家产业技术体系岗位专家或综合试验站站长,或其它科技创新平台的主要负责人;
(5)其他在本研究领域取得显著成绩、具有较大影响的专家。
2.蚕桑与美丽乡村融合发展创新团队首席
从事蚕桑科研或成果转化或产业发展研究工作8年以上,硕士及以上学位,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,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(1)省级及以上人才或人才入选者;
(2)省级及以上科技奖励第一完成人;
(3)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主持人;
(4)省产业技术体系首席或岗位专家,或国家产业技术体系岗位专家或综合试验站站长,或其它科技创新平台的主要负责人;
(5)其他在本研究领域取得显著成绩、具有较大影响的专家。
3.蚕桑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创新团队首席
从事蚕、桑病虫害研究或昆虫病理病害或植物保护研究工作8年以上,硕士及以上学位,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。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(1)省级及以上人才或人才入选者;
(2)省级及以上科技奖励第一完成人;
(3)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主持人;
(4)省产业技术体系首席或岗位专家,或国家产业技术体系岗位专家或综合试验站站长,或其它科技创新平台的主要负责人;
(5)其他在本研究领域取得显著成绩、具有较大影响的专家。
4.蚕桑蜜蜂产品加工创新团队首席
从事蚕桑蜜蜂产品研发或食品研发工作8年以上,硕士及以上学位,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,农产品加工或食品科学相关专业者优先考虑,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(1)省级及以上人才或人才入选者;
(2)省级及以上科技奖励第一完成人;
(3)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主持人;
(4)省产业技术体系首席或岗位专家,或国家产业技术体系岗位专家或综合试验站站长,或其它科技创新平台的主要负责人;
(5)其他在本研究领域取得显著成绩、具有较大影响的专家。
5.蜜蜂创新团队首席
从事蜜蜂研究工作5年以上,硕士及以上学位,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(1)省级及以上人才或人才入选者;
(2)省级及以上科技奖励第一完成人;
(3)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主持人;
(4)省产业技术体系首席或岗位专家,或国家产业技术体系岗位专家或综合试验站站长,或其它科技创新平台的主要负责人;
(5)其他在本研究领域取得显著成绩、具有较大影响的专家。
三、遴选范围
因专业的限制和要求,团队首席仅在全所范围内的主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中遴选产生。
四、遴选程序
(一)个人报名。个人根据岗位设置条件要求,向单位提出申请,申请于2020年5月20日下午17:00前交所党政办(人事方面)。
(二)资格审查。报名结束后,由所党政办(人事方面)汇同科技管理科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,提出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。
(三)集体研究。5月21日所领导班子召开会议,集体研究确定团队首席拟聘人选。
(四)公示。团队首席拟聘人选,在全所范围内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2020年5月21日至5月25日。
(五)聘任。经公示无异议的团队首席拟聘人选,报院核准备案后,由所履行聘任手续。
联系人及电话:钟宗,0873-3860102,13887369159。
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蚕桑蜜蜂研究所
2020年5月19日